2024年包河区部分学校报告厅、会议室设备采购及安装(2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BBHJ00086
二、项目名称:2024年包河区部分学校报告厅、会议室设备采购及安装(2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辉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东环广场A803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玖拾贰万捌仟伍佰元整(¥1928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P2.5室内全彩显示屏
品牌:创维
规格型号:KXS25N
数量:59.6平方米
单价:33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鹤林,席俊东,汪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2.金额:2017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0551-6622038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3357536、63357535【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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