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平顺县中医院因工作需求,拟对平顺县中医院康复能力提升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于2024年05月15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顺县中医院康复能力提升项目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泰利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611.91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平顺县中医院
地 址:平顺县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55-892688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泰利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绿焱科技4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55-3069365
附件:
平顺县中医院康复能力提升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 平顺县中医院康复能力提升项目 | |||||
采购人 | 平顺县中医院 | |||||
预算金额 | 611.91万元 | |||||
采购代理 机构 | 山西泰利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称 | 工作单位 | 专业 | 联系方式 |
赵先进 | 140402196111221213 | 主任技师 | 长治市人民医院 | 医学检验 | 13513556639 | |
齐捷 | 142621198112270026 | 法律 | 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法律 | 13096668638 | |
倪树峰 | 140402197610240827 | 副主任医师 | 长治高新区中心医院 | 医学影像 | 15234516322 | |
常如波 | 140411197504160416 | 副主任技师 | 长治市疾控中心 | 检验 | 13835549159 | |
王建忠 | 140411196903200011 | 主任技师 | 长治市三院 | 医学检验 | 13835556700 | |
专家论证意见及情况 | 该采购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行业和地方标准,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购项目的相关指标满足平顺县中医院提高诊疗水平,更好服务群众的需要。其采购的数量、实施的地点、履约的时间方式等符合相关要求。 建议该项目的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结合实际特点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 |||||
专家签字 | 赵先进、齐捷、倪树峰、常如波、王建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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